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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高墙内的正义使者

  • 时间:2015-01-07 10:12
  •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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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传少在剑阁县看守所查阅档案资料
  ——记剑阁县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官陈传少
  黄莉 记者田志林文/图
  “在法治新常态下,作为一名驻所检察官,要做的就是发挥前哨作用,促进监所执法规范化,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今年已56岁的陈传少,是剑阁县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的检察官,在这一岗位上,他一干就是23年……
  让阳光照进高墙内
  23年来,陈传少开创性地开展检察监督工作,充分运用“热心、细心、耐心、真心”“四心”工作法,通过“亲情电话、亲情短信、亲情助学、亲情探望”等方式,帮教、感化在押人员,挽救了一批又一批在押人员,促使其悔过自新、重归社会。在剑阁看守所,很多在押人员都认识这位从检察院来的“特殊亲人”。
  “没想到,陈检察官的例行谈话改变了我的命运!”在19岁的小朱心里,陈传少就是需要感恩的人。
  原来,2013年5月24日,陈传少与往常一样,与在押人员进行例行谈话。当看到小朱时,觉得面前的小朱与其身份证上的23岁年龄有些不符。经公安部门调查,小朱生于1996年,17岁,其身份证系伪造,系未成年人。于是,陈传少主动向主办检察官提出对其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当年6月4日,小朱被取保候审。“陈检察官,我能重返校园念书,这都是托您的福。我一定好好做人!”2015年元旦,小朱在一封信件中表达其感激之情。
  让在押人员成为“明白人”
  但凡与陈传少打过交道的人,都知道他“爱较真”,总寻求于法有据、于情有理。
  2014年3月31日,37岁的在押人员何某申诉其刑期多算了7天。经查阅档案,因公安机关移送时未随案移送其异地羁押7天的卷宗,致使何某刑期多算7天。于是,陈传少及时向法院提出纠正刑期的建议,被法院予以采纳。“陈检察官,您是位好人,感谢您给我7天人生自由!”何某在收到判决书后,向陈传少深深地鞠了一躬。
  如今,陈传少还专门为在押人员制作“明白卡”,让在押人员了解自己的合法权利、义务和办案期限。
  让短信感恩“检察人”
  “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陈检察官!”2011年2月,因受贿入所的尤某激动的说。
  2010年6月,尤某的儿子即将参加高考,他十分担心影响儿子发挥。得知情况后,陈传少帮助尤某为儿子发去“祝愿”短信,同时,还帮尤某对儿子填报志愿进行参考。后来,尤某的儿子如愿考上国内某名牌大学。“你们对我这么好,今后我一定安心改造,争取早获新生。”尤某激动地说。
  有一天,陈传少在巡视监室时,发现当天正好是在押人员何某母亲80岁生日,他及时向领导作了汇报,经批准,他与办案人员陪同何某一道看望其母亲,何某非常感动。
  凭着对检察事业的一片赤诚之心,陈传少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取得了不平凡的成绩。2011年,陈传少获中央政法委授予的“优秀党员干警”称号。2013年12月,他又先后被中央文明办和四川省文明办评为“中国好人”和“四川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