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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 时间:2015-01-07 10:12
  •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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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海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各自实际,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的方针,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与全年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相结合,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是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促进依法合规经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是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工作。坚持把开展商业贿赂治理工作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相结合、与倡导合规文化建设相结合。通过持续宣传和深入学习,广大银行业员工深刻认识到了银行业商业贿赂行为的巨大危害性和银行业通过产品创新、优质服务、转换赢利模式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的极端重要性。

  加强教育,筑牢防线。银行业金融机构从思想教育入手,一方面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积极营造清正廉洁氛围,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促进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自觉筑牢抵制各种腐败侵蚀的能力。另一方面,注重抓员工的依法合规职业教育,努力规范经营操作行为,提升员工对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行为的识别能力,明确经营活动中商业贿赂行为界线,促进自觉规范的从业行为,强化员工自律意识。通过防范教育与案件防控相结合、与合规文化建设相结合,有力增强了治贿工作的影响力和渗透力,努力形成尊廉崇廉、清正和谐的经营环境,使合规教育成为员工“强体护身”的有效方式。

  强化管理,定期排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能够不断规范决策流程,加强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的监督。通过完善信贷审批、不良资产清收处置、财务审批、集中采购与基建装修、后勤服务管理等重点领域的制度建设,排查授权(授信)管理、产品开发和营销、基建工程、房屋租赁、大宗物品采购、服务外包、信用卡管理、票据承兑贴现、中间业务、出具信用证(保函、资信证明)、结算、IT以及不良资产处置等重点环节的商业贿赂行为,严格内控管理。

  源头治贿,重在长效。商业贿赂成因复杂,短期完全根治有一定难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意识到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用长远的眼光、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建立和完善一套防治商业贿赂的根本性的工作机制,逐步铲除商业贿赂赖以生存的土壤和条件。

  如:工商银行(601398,股吧)上海市分行连续三年开展工资性费用列支情况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执法监察,以及高管人员的廉政监察,加强源头环节监督检查力度,有效提升了关键部位的风险防控效果。针对业务短板开展国际业务风险防控监察调研,现场了解业务发展、风险控制和专业监督检查的主要症结,提出监察建议,推进国际业务跨越式健康发展。通过办公管理门户网站向员工公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私设小金库”举报、供应商不良行为举报的电子邮箱,在办公室、监察室、工会等部门落实专线和专人,认真接待、妥善处理员工的来电、来信和来访,倾听来访员工的诉求,维护员工的合理要求和合法权益。切实抓好领导批办、上级转办和涉及高管人员等重要信访件的核查,凡涉及分行管理人员的信访举报件,均由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或纪委书记亲自阅批。信访举报核查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提出解决措施。

  在中央和银行业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2012年,上海银行业机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当年在个人按揭业务领域仍出现了小额的银行从业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这说明源头防治商业贿赂的力度有待继续加强,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上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继续按照上海银行业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要求,把治理商业贿赂融入到银行日常的经营管理之中,坚持不懈地做好商业贿赂行为的防控工作。